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等学历继 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年11月15日)精神,自2023年起,我省不再统一组织高 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由各高校 自行确定本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 水平考试考核方式及成绩认定办法。为确保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工 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继 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处长(主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有教务处分管学位工作副处长、继续教育学院分 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副院长及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成人教育 部、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统一领导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 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工作,审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年度具体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 由继续 教育学院分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副院长兼任主任。办公室负责 制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年度实施方 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对象
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在校高起本学生、专升本学生, 学校主考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
三、考试考核形式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形式原则上 采用线下方式,考试考核时间为 120 分钟。
四、考试考核时间与报名方式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每年组织两 次,分别为上半年和下半年。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网上报名, 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报名时间和方式以当年考试考核方案为 准。
五、考务费
学校将适当收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水 平考试考核的考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向湖北省物价部门 备案的标准为准。
六、考点安排
原则上只设一个考点,考点设在学校内,各校外教学点的 学生、合作助学单位考生统一到学校参加考试考核。
七、考试考核命题
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命 题专家组,负责制订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大纲和命题工 作。
学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水平 (英语)考试考核仅针对非英语专业学生。
八、考试考核合格标准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按当次考试 考核报考人数的 30%设定合格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 划定合格分数。
九、考试考核纪律
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的各项纪律规定,对考试违纪行为, 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他
已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 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取得的成绩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