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按照《湖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湖工大继教〔2023〕11号,以下简称《学位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有序做好我校2026年6月批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2026年6月批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
(一)毕业时间在2024年7月1日-2026年1月31日范围内(以毕业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二)在校学习期间政治立场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在校修读全部课程(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均≥75分;
(四)外语水平符合《学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要求;
(五)学位论文经我校专业教师审核结论为合格,且论文查重重复率<30%(学位论文审核合格名单附后)。
二、学生个人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需按要求准备以下全套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学点教务老师:
1.《湖北工业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2份,通过学校信息化平台导出,A4纸张正反打印。由教学点教务老师安排专人逐项审核信息、核验无误后填写审核意见,完成手写或电子签名并加盖教学点公章。
2.《申报学士学位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A4纸),由学生本人手写或电子签名,教学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教学点公章。
3.2寸蓝底彩色纸质登记照片2张(需与学历注册比对照片保持一致),照片背面统一标注教学点名称及本人姓名。
三、教学点成绩预审核要求
申报资格预审工作,重点核查课程成绩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所有课程成绩(含毕业论文等考核成绩)已录入教学平台且全部≥75分的,无需额外提交成绩表。
2.往届毕业生成绩未录入教学平台的,需调取学生存档原始毕业成绩表,审核确认全部课程成绩(含毕业论文等考核成绩)均≥75分后,打印成绩表并加盖教学点公章,作为配套申报材料归档报送。
四、其他
逾期报送、材料缺失或不符合申报规范的学生,将无法参与本次学士学位申报,相关后果由学生及教学点自行承担。
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学办
2026年5月14日